科研处是我校(院)的职能处室,负责全校科研工作和学术交流的日常管理。近年来,在校委领导下,科研处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改革创新,组织广大教研人员进行学术研究、理论宣传、调研咨询。坚持科学理论的研究和传播工作,为推进党的理论创新服务,为提高党校教学质量服务,为党委和政府决策服务,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服务。承担具体职能为:
1.制定校(院)科研管理规章制度,编制全校科研年度计划和长远规划,组织教研部具体实施科研计划,定期检查计划执行情况,经常研究科研方针政策,协助校领导并配合有关部门及时解决科研中存在的问题。
2.牵头并组织力量申报国家、自治区及全国党校、行政学院系统资助的社科研究项目;审定校(院)研究课题,对上级临时下达的科研任务或一些急需研究的重要理论和实际问题,与有关教研部协商,组织实施,并纳入科研计划。
3.负责马列主义研究所、区情研究中心及自治区批准挂靠我校的有关“研究中心”的研究和管理工作。
4.协助校学术委员会组织和安排全校的学术交流活动。组织、安排、接待校外专家学者来校做学术报告。组织参加校外的有关科研活动和学术交流活动;总结和交流科研经验。
5.承担科研成果评审和宣传、推广运用工作。制定科研成果评奖办法,做好本校科研成果鉴定、评奖、上报等工作。管理科研档案。
6.收集、订购、整理、研究、交流和管理国内外科研动态的情报资料,提供科研信息咨询,不定期编辑出版供领导和研究人员参考的科研信息动态。
7.负责《宁夏党校学报》的编辑、发行和管理工作。
8.负责《宁夏党校报》的编辑、发行和管理工作。
9.做好年度科研经费和学报出版发行经费的管理、使用工作。
10.做好校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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