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的历史起点开启党和国家事业新征程中,要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深化依法治国实践”的丰富内涵和基本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力深化依法治国实践。
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是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必由之路。十八大以来,我国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深入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相互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日益完善,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但从发展实践来看,我国正处于改革开放的深水期、社会转型的关键期,各种利益关系错综复杂、社会矛盾凸显,全面依法治国任务依然繁重,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有待加强,法治建设理论和实践在深层次领域,仍然面临一些重大挑战,这些都需要对全面依法治国、加强法治建设、深化法治改革做出更系统更全面的顶层设计和战略部署,依法治国实践必须深入推进。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深化依法治国实践。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深化依法治国实践,必须从我国实际出发,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发挥政治优势,遵循法治规律,与时俱进,勇于创新。一要坚持党的领导。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党的领导是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必须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全方面。必须增强四种意识,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完善坚持党的领导的体制机制。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领导小组,加强对法治中国建设的统一领导。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维护宪法权威。二要坚定法治信仰。法治信仰是深化依法治国实践的内在动力和精神支撑。信仰法治,要加大全面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做到敬畏法治、尊崇法治、践行法治,不触碰法律红线,不突破法治底线,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尊崇者、自觉遵守者、坚决捍卫者。三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良法保障善治。立法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理念,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要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增强法律法规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进一步明确立法权力边界,完善立法工作程序,坚决克服立法部门化、地方化倾向,提高立法质量。四要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实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全面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完善行政决策制度,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要推进行政程序法治化,用严密的程序遏制权力的任性。推进政务公开法治化,扩大和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五要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要进一步优化司法权配置,深化法官检察官员额管理,统筹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和团队建设,加快构建司法监管新机制,全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全面落实干预、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追责制度,维护司法权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贾德荣 作者系自治区党校、行政学院法学教研部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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