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纪律建设,准确把握“树木”和“森林”的关系,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层层设置防线,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正“歪树”、治“病树”、拔“烂树”,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维护整个“森林”的健康。
坚持抓早抓小,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狠下功夫,开展经常性、针对性、主动性的纪律教育,对包括“四风”在内的不正之风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发现违纪苗头就及时谈心提醒,一般性问题与本人见面,咬耳扯袖,使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把苗头性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让党员、干部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尽量不犯或少犯错误。
坚持警示提醒,教育挽救大多数。在抓常抓细抓长上下功夫,把党的纪律和规矩严起来,坚持凡是违反纪律和规矩的都要处理,动辄则咎、违纪必究,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紧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不放,以最严格的标准、最严厉的措施,对“四风”问题露头就打,该禁止的禁止,该纠正的纠正,该查处的查处,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对存在轻微违纪问题的,运用第二种形态,及时给予党纪轻处分或组织处理,让纪律和规矩成为刚性约束,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防止小错酿成大错。
坚持高压震慑,严肃处理少数。对犯了错误能如实向组织讲清楚、认错态度诚恳者,给政策、给出路;但对组织已经给机会让讲清楚,却依然欺骗组织的,要从严查处。对问题性质比较严重,已经严重违纪,但没有违法的,运用第三种形态,及时给予重处分或进行重大职务调整,帮助他回到正确的人生轨道上来,防止从违纪走向违法,陷入犯罪深渊。
坚持利剑高悬,坚决惩治极少数。人民群众最痛恨腐败现象,必须以反腐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深化标本兼治,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对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的极少数严重腐败分子,绝不姑息迁就,运用第四种形态,发现一个惩处一个,坚决予以清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作者系自治区区管干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培训班学员 崔永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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