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党校 行政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面试公告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党办〔2006〕35号)、《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管理办法的通知》(宁人发〔2006〕118号)等文件有关规定,通过资格审核,我校(院)定于2018年1月13日进行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面试,现将面试方案公告如下。
一、面试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规定程序进行。
二、面试对象
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我校(院)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岗位条件的人员进入面试。
三、面试内容
根据工作特点和岗位要求,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的方式进行,决策咨询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包括:理论素养、思维能力、语言表达、授课艺术、协调应变和举止仪表等。
四、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为1月13日上午8:30。考生7:30前到宁夏党校综合楼109教室报到,按抽签顺序进行面试。超过报到时间30分钟未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地点:宁夏党校综合楼
五、面试的方法和程序
(一)考生应于1月13 日上午7点30分前到宁夏党校报到。按照报考岗位、所学专业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并由面试考生在《面试抽签登记表》上签名确认。
(二)试讲题目按抽签确定的面试顺序提前一小时发放,考生拿到试讲题目并在《面试题目登记表》上签名确认后,到备课室准备。一小时后进行试讲和答辩。
(三)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方式进行。试讲时间为15分钟,答辩时间为5分钟。考生按事先抽签确定的顺序依次进入考场,其余人员在备课室、候考室等候。面试结束后,考生退出考场,进入候分室。
决策咨询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时间为15分钟,考生按事先抽签确定的顺序依次进入考场,其余人员在候考室等候。面试结束后,考生退出考场,进入候分室。
(四)面试由7名评委组成,每位评委独立评分。面试结束后,评委根据试讲、答辩和回答问题情况按照统一评分标准现场实名制评分。
(五)面试成绩评定及计算。面试采取百分制,试讲占80%、答辩占20%,结构化面试为100分,在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其它得分平均值计算每位考生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分值相同时,试讲成绩高的优先考虑。如出现应聘人员面试得分低于60分的情况,则不予录用。
六、面试的实施
(一)面试设面试考场、候考室、候分室、备课室。
(二)面试考场设评委席、考生席、司钟席、巡视席、监督席、计核分席和旁听席。
(三)面试前对面试评委进行面试方式、程序、方法、评分标准、面试纪律和注意事项等培训。
(四)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或《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由工作人员核对面试考生本人身份,并向面试考生宣布面试纪律、程序和其它有关注意事项。报考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责任由考生自负,面试工作正常进行。
(五)记时员在试讲规定所需时间结束前3分钟提醒考生,在答辩规定所需时间结束前1分钟提醒考生。试讲和答辩时间到,主评委宣布答题结束,考生完成面试。面试考生不得带走题签和草稿纸。
(六)面试成绩由计分统分人员计算、汇总、复核后,交主评委和纪检部门人员签字确认。
(七)面试现场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并与面试有关原始资料一同存档保管。
七、面试工作纪律
(一)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面试评委、工作人员凡与考生有亲属或师生关系的,应实行回避。
(二)公开招聘工作期间,纪检部门进行全程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面试评委及相关工作人员,由纪检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或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联系电话:0951-6660165、6660163、6660160
监督电话:0951-666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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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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