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自治区党委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部署和要求,5月30日,校(院)召开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警示教育大会,李培文副校(院)长出席会议并讲话,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自治区纪委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通报了校(院)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情况。
会议指出,自治区党委《关于深入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关于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自查问题整改处理意见》印发后,校(院)高度重视,认真学习领会,扎实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在自查中发现了校(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存在的问题,按相关规定和要求作了整改,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警钟长鸣,自觉遵守规矩和纪律。
会议强调,一要强化规矩意识,切实依规办事。全体党员要不断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提高遵守制度规矩的自觉性。二要强化责任意识,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部门负责人要严格对照党的制度、国家法律法规和校(院)相关规定办事,决不允许把制度和原则做人情。三要坚持以上率下,放大示范效应。党员领导干部要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遵规守纪,强化自我约束,带动教职工遵规守纪,使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成为全校党员干部的思想自觉和行为习惯,以良好的作风带动教风校风持续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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