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马克思主义哲学、自然辩证法、社会学、伦理学、宗教学、逻辑学与哲学史等学科的教学、科研和咨询工作,培养本学科研究生。
哲学教研部的中心任务是:在校委的领导下,贯彻落实党校的教育方针和教学计划,做好教学科研工作,履行学科建设职能,保证完成教学科研任务。主要职能是:
1、制定每学期教研部的工作计划、各班次的教学实施计划、教师业务学习和进修计划、科研工作计划以及社会调查计划,并落实执行情况。
2、抓好备课、讲课、课后辅导、学员研讨、作业检查、论文指导、考试考核等工作,严肃课堂教学纪律,切实做到个人备课、集体讨论、领导把关、互相听课、课后讲评,努力提高教学水平。抓紧教材建设,逐步编辑出适合我校班次需要的各学科教材。
3、开展教育活动,不断改进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及时解决教学环节中存在的问题。在教学中应着重培养学员的素质和能力,增强党性修养,做到教书育人。深入学员,虚心听取学员的意见和要求,经常对教学进行总结。
4、围绕基础理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以及学员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困惑问题,积极开展科研和社会调研活动。
5、抓好教师的政治、业务学习。经常组织教师学习有关文件和时事政策。坚持党校姓“党”的原则,严肃政治纪律,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保持高度一致。组织教师积极参加有关学术会议、业务会议及社会实践活动,提高教师的政治、业务素质。
6、抓好教师队伍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不断解决工作中、学习中出现的思想问题。帮助教师切实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方针,树立严谨治学、开拓创新,为教学、科研、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的思想和作风。对优秀教师进行表扬和奖励。
7、抓好对教师的年度考核工作。
8、搞好行政管理和教学资料的购置、收集、整理、交流等工作。
9、在保证完成本校教学任务的前提下,可以担任校外讲课任务。
10、办理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