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行干部教育培训项目规范化管理的意见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教育培训制度改革,推进干部教育培训标准化操作、规范化运行、项目化管理、成果化运用,切实提高干部教育培训项目的质量和效益,根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和《2014-2018年宁夏干部教育培训规划》,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决定在全区范围内推行干部教育培训项目规范化管理,即各地各单位在实施重点干部教育培训项目时,一般应按照本意见执行。
一、项目确定
1.目标确立。各级组织人事部门每年年初(年中)要组织召开研讨会(联席会),学习领会并准确把握党和国家、自治区党委和政府以及本地本单位关于改革发展的重大战略部署和最新政策,深入分析本地本单位发展规划、年度工作目标、阶段性重大任务,围绕中心工作研究确定干部教育培训项目实施的重点目标。
2.需求调查。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建立干部需求调查长效机制。紧紧围绕本地本单位中心工作和战略需求、干部职务需求及干部个人发展需求,按照不同层级、不同类别、不同岗位干部特点,每年年初(年中)有规划、有重点地开展干部教育培训需求调查。需求调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培训主题、内容、时间等;方式主要采取问卷调查、组织填报培训需求调查表等,对一些重大培训项目,要走访有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面对面进行深度访谈,确保培训项目内容紧贴中心工作。
3.综合研判。在需求调查的基础上,将战略需求、职务需求和干部个人需求综合起来进行分析研判,一般应优先考虑个人发展需求相对集中的项目,同时结合区域发展战略和参训干部岗位特点,在综合平衡的基础上确定培训主题。
4.计划制定。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在需求分析的基础上制定详细的培训项目计划,列出年度(半年)培训项目或阶段性培训项目总体清单,主要包括项目实施的数量、类别、主题、对象、时段、目标、经费支出意向等,为项目的实施做好前期准备。培训项目计划一般每年或每半年制定一次。
5.立项评估。每个培训项目要通过会议等形式进行集体研究评估,决定取舍;重大培训项目要由项目组成人员、相关负责人和培训对象代表参与,进行集中论证,决定项目的取舍,对拟实施的培训项目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对培训项目内容进一步调整和完善,并形成立项评估意见书。
二、项目设计
1.方案制定。培训项目计划研究确定后,每个项目都应制定详细具体的实施方案,包括目的意义、主题、内容、方式、对象、时间、学制安排、培训机构选择、经费预算等,确保培训方案的科学性和完整性。
2.主题确定。每个培训项目都要认真研究确定鲜明的主题,力戒过大过空。以理论武装(政治理论)为主的培训项目,要围绕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理论成果确定主题;以党性和理想信念、道德品德教育、廉洁从政教育为主的培训项目,要围绕锤炼党性修养、增强宗旨意识、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品德修养、强化廉洁自律意识等确定主题;以政策法规为主的培训项目,要围绕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最新政策、国家法律地方性法规、党纪党规等确定主题;以专业化能力提升为主的培训项目,要紧紧围绕推进“四个宁夏”建设目标,围绕本地本单位重大任务、重点工作确定主题;以科学人文素养教育为主的培训项目,要围绕完善知识结构、促进心理健康、提高综合素质等确定主题。
3.内容编排。培训项目在内容编排上要紧紧围绕主题,针对需求,突出特色,尽可能精细化。以理论武装(政治理论)为主的培训项目,内容上主要是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解读研讨重大理论(政治理论);以党性教育、理想信念和道德品行教育、廉洁从政教育为主的培训项目,内容上主要是学习贯彻党章和党史党风党纪等;以政策法规为主的培训项目,内容上主要是解读、研讨党和国家、地方党委和政府新出台的政策和法律法规文件;以专业化能力提升为主的培训项目,内容既要贯彻中央新精神又要突出宁夏和本地本部门(单位)实际,既要有相关专业理论解读又要有具体业务知识培训和先进经验的学习交流;以科学人文素养为主的培训项目,内容上主要开展哲学、历史、科技、文学、艺术、军事、外交、国防、民族宗教、安全保密、心理健康等学习教育。
4.方式优化。要通过优化培训方式,实现教学相长、学学相长。根据不同类型的培训项目,应适当选择不同的方式进行,注重采用学员欢迎的案例式、体验式、现场教学等多种教学方式,切实增强培训效果。同时,注重在培训过程中积极推广“互联网+”等现代传媒方式,增强吸引力。
5.学制安排。要注重合理安排学制,增强培训效果。区内党校春、秋季学期进修类项目学制一般为30-45天;专题(业务)培训项目学制一般为5-10天。在国内的区外培训项目,学制一般为7-15天;国(境)外培训项目的学制,按照中央组织部有关规定实施。
6.资源配置。注重培训机构和优质师资的准入、承训机构和师资的择优。全区各地各单位实施的培训项目一般应优先选择区内党校,优先选择全区党校系统专兼职教师师资总库和市县党校师资分库师资,优先选择自治区干部教育培训现场教学基地。确需委托区外干部院校或高校、干部培训机构实施高端培训项目,应优先选择区外省级以上党校或干部学院,个别培训项目可选择全国知名高校,并按照对比、公开、择优的原则直接委托或招投标确定,必要时,项目委托方和培训机构应签订书面协议。坚决杜绝委托没有资质、相关手续不全等不符合条件要求的社会培训机构实施干部教育培训项目。
三、项目实施
1.学员选调。学员选调实行计划分配选调方式,年初由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下达培训计划,明确选调方向、名额,党校春、秋季学期培训项目在学期开学前1个月确定学员名单,其他培训项目要在开班前7-10天确定学员名单,境外培训项目一般要在出行前3个月确定学员名单。脱产培训以组织调训为主,下发学员选调通知时,根据不同主题、不同性质、不同规模的培训项目分类分层分批次选调学员,严把学员选调关,切实提高培训对象与内容的匹配度。对重大理论、政策法规的培训,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批次、分领域选调学员;对专业化能力提升的专题培训,学员应以分管、联系或从事相关工作的负责人、业务骨干为主,必须坚持学员选调的相关性、匹配性;对主要领导干部、关键岗位干部、中青年后备干部的理论和进修培训,要实行点名调训;对中青年班学员的选调,要严格资格条件,学员主体应为有发展潜力的优秀中青年干部暨后备干部,学员年龄应根据相应职级层次提出具体要求。干部所在单位必须按照计划完成调训任务,同时避免多头调训、重复培训和长期不训现象;干部必须服从调训。
2.服务保障。项目实施过程,主办单位要与培训机构加强信息沟通,做好培训期间学员报到、食宿安排、场地布置、现场教学安排、交通等后勤服务保障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四、项目监控
1.进度管理。项目主办单位和培训机构要明确项目进展过程中需要采取的具体行动,判断和记录同一项目各项活动之间的逻辑关系,估算各项活动所需材料、人员、设备、用品的种类和数量以及完成单项活动所需的工作时间,分析活动顺序、持续时间、资源需求和进度约束,根据进度计划监控项目状态;遇到特殊情况和突发事件时及时调整进度。重大培训项目,应同时做好项目实施的预案。
2.质量管理。培训项目主办单位要明确项目活动、服务的质量要求或标准,并在项目文件(培训方案、通知、教学计划、协议)中进行清晰地书面描述,审示质量要求和预测质量控制结果并确定合理的质量标准,通过全程监测、记录、改进项目活动来保证培训项目的质量和效益。
3.成本管理。项目培训主办单位要参考以往经验数据、市场基准价格或财务管理规定等对完成培训项目活动所需资金进行估算,并与培训机构沟通协商;培训方案基本确定时,汇总所有单个活动成本(可在预算中预留一定的储备金,应对培训项目某个活动变更导致的成本变化,如境外培训项目中的外汇率波动等),制定成本预算并上报批准;要跟踪监督项目进展,在可控范围内及时调整、更新项目预算。
4.对象管理。在区内实施的培训项目,主(承)办单位要对参训学员进行严格的入学教育;区外培训项目要对学员进行系统的行前教育。入学教育和行前教育要集中组织学员学习中组部学员管理9项规定和中纪委“25不”禁令等培训纪律要求。超过5天的区内外培训班都要成立班委会,实行班长或团长负责制,加强学员管理;境外培训班须主办单位组织学员学习自治区党委组织部《领导干部境外培训组织管理有关规定》,邀请安全、外事等相关部门的业务人员对学员进行外事纪律等培训,还须指派组织人事干部全程跟班联络和监督管理。
五、项目评估
1.教学评估。各级党校等干部培训机构要通过教学评估直接量化评定师资能力和水平、课程针对性和效果、培训总体服务质量等,为确定师资匹配和调整、课程设置与增减、教学服务改进与完善提供直接依据。在周期长的培训项目中,培训评估应贯穿项目实施阶段,做到边评价、边总结、边改进。对周期长、相对简单的项目,可在培训结束后进行教学评估。评估的方法主要有调查问卷、量化评估表、访谈、观察等。另外,要对参训学员满意度情况、培训收益情况作出整体评价,并分析具体原因。对评估不达标的项目,有关党校要对相关的师资、教学管理人员进行问责、督促整改;对评估质量高的项目,要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并采取适当的激励措施调动有关人员积极性。
2.学习评估。项目主办单位和有关培训机构要加强对每个培训项目参训学员的学习态度、参与程度、学习能力和学习效果进行考核评估。专业技能型培训项目一般应采取考试的方式对学员进行考核;脱产0.5-1个月的专题培训项目一般采取撰写学习报告的形式进行考核评估;脱产1-2个月的培训,对参训学员进行学习鉴定,并将鉴定表存入学员培训档案。组织人事部门应对重点培训项目的学员进行跟班考核评估;学员派出单位应组织对本单位学员学风和收获等情况进行跟踪考核评估。要用好考核评估结果,干部参加脱产培训情况应当记入干部任免审批表,对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干部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参加2个月以上的脱产培训情况应当记入干部任免审批表,按规定未完成培训任务的新提拔干部要在上岗一年内及时“补课”,完成规定学分。
六.项目转化
1.成果总结。每个培训项目结束前,培训机构要组织召开学员学习培训收获小结会,对项目实施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等进行全面总结,指导参训学员进一步明确学用结合的着力点;5天以上的培训班在项目实施结束一周内,班委会须向主办单位提交全班学习培训总结,参训学员要提交一篇800-3000字的个人学习培训心得。
2.成果交流。提倡“一人受训,众人受益”,鼓励参训干部在本单位、本系统范围内讲学述学。一些重点培训项目实施结束后,项目参训学员要及时向本地本单位党委(党组)汇报个人学习培训收获,提出推动本地、本单位、本系统中心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组织相关人员对学员调研报告、学习论文、学习总结进行评审,必要时可组织表彰活动;对重点培训项目的学习总结和学员个人学习心得,要通过编辑成果专报、印发成果汇编、发布新闻宣传等形式,报送有关领导同志,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交流,供广大干部参考借鉴,共享培训成果,营造良好的成果转化氛围。
3.成果转化。各地各单位党委(党组)要遴选能够推动工作的创新性研究课题和建议,作为成果转化的重点,给予参训学员本人一定的支持,加快成果转化速度,保证成果转化质量。要引导参训学员结合所在单位、岗位、职务实际,及时把培训中获得的信息、储备的知识、掌握的方法、积累的经验,转化为创新工作的新思路和推进工作的新举措,通过实实在在的工作业绩检验学习培训效果。对成果转化成功的项目,要在实践中积极推广运用,并要留存能够反映其转化效果的影像、案例等实证性资料供有关组织查阅和研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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