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面授到课率,保证教学质量,特制定本细则。
一、各班次设班主任,建立班委会、班长、学习小组长、课代表;建立考勤制度,设置考勤表,严格请销假。
二、学员必须准时参加各门课程的面授及远程教学,尊师重教,服从管理,自觉遵守课堂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三、考勤以班为单位,在任课教师协助下,由班主任负责。每堂课均应如实填写考勤表和《教学日志》,并及时计算出到课率;考勤表一式两份,一份于月底上报学区、辅导站的教学管理部门,另一份张榜公布;每学期如实计算出平均到课率。
四、学员到课考勤方法要简便易行。可视学员人数多少,采用点名、固定座位、签到或听课卡盖章等多种方式进行。
五、学员因公、因病不能听课必须由其单位或医疗单位出具证明,事先向班主任请假,凡未办理请假手续者,一律视为旷课。
六、学员在听课时不得中途擅自离开课堂,不准会客或处理与课堂教学无关的事情,保持课堂教学的严肃性。
七、考勤按10分制记分。学员每缺课一次扣1分,每旷课一次扣2分,累计从考勤分中扣除;面授课缺课超过1/3者,不准参加该门课的期末考试,只能补考;旷课超过1/3者,取消参加该门课期末考试和补考资格,只能参加该门课的总补考;一学期内,所开设的面授课缺课均超过1/3者,取消其学籍。
八、班主任在考勤时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发现徇私舞弊者,学区、辅导站应予以严肃处理。
九、学员因公、因病不能参加期末考试,必须事先向班主任提出书面补考申请,并由学区、辅导站签署意见报分院批准,方能参加补考。凡未办理补考申请的缺考学员,一律不得参加补考。
十、学员因公、因病不能参加补考,必须事先向班主任提出书面申请,并由学区、辅导站签署意见报函授部批准。凡未办理以上手续的学员,累计有两门闭卷课缺考者,取消学籍。
十一、学员的到课率情况,作为评优创先的必要条件之一。学期出勤率低于90%的学员和低于80%的班组,均不能评为优秀学员和先进班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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