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学员天地 > 学员必读学历班
 
宁夏党校函授、业余教育总补考实施办法
 
时间:2010-06-17 16:38:23    来源:函授部    编辑:宫立刚     浏览次数:
 

  一、考生提前15分钟凭学员证(招生考试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入场,对号入座,将证件放在桌面左上角。凡未带规定证件者,禁止进入考场。

  二、考生接到试卷后,先在规定的位置上如实填写姓名、学员证号(准考证号)及其他必须填写的项目,不得在试卷上作任何标记。开考铃响考生方可答卷。

  三、考生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任何书籍、报纸、草稿纸、笔记本、手机、计算器等。随身携带的物品按监考人员指定的地点集中存放。期末开卷考试,可带教材和规定的辅导材料。

  四、考生迟到30分钟不准入场,考试开始30分钟后方可交卷出场。出场后,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

  五、考场内必须保持肃静,不准吸烟;考试时间禁止考生出场,如有特殊情况需临时出场者,必须经监考人员准许并陪同。

  六、考生对试题有疑问,涉及试题内容的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不涉及试题内容如试卷分发有误或字迹不清,可举手询问。

  七、考生答卷一律使用蓝色或黑色墨水的钢笔或圆珠笔;字迹工整、清晰;答案写在草稿纸上的,一律无效。

  八、考生答题完毕,举手示意,等监考人员核对答卷完整、齐全无误、收卷后,考生才可离开考场。考试结束时间一到,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将试卷翻放,离开考场,不准将试卷带走。

  九、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准擅自调换考场,不准私换座位,不准交头接耳,不准左顾右盼,不准夹带和抄袭,不准交换试卷,不准请人代考,不得妨碍考务人员执行公务。

  十、对违纪舞弊考生,视情节轻重,按照《考务管理规程》和《考试处罚实施细则》予以处理。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排行
 
  1. 图书馆读者须知
  2. 宁夏党校函授、业余教育学员到课考勤实
  3. 宁夏党校函授、业余教育学员须知
  4. 宁夏党校函授、业余教育总补考实施办法
  5. 体育中心使用规定
  6. 宁夏党校函授、业余教育考场规则
  7. 图书馆借阅办法
  8. 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
 
    相关文章
 
    无相关信息
 
 
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党校&行政学院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Copyright 2009 Incorporated. All rights reserved
ICP号:宁ICP备05002345号 主管单位: 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
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怀远西路155号 邮编:750021 电话:0951-6660101 传真:0951-2082542 Email:nxdx@nxdx.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