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7日,财政部部长谢旭人签署财政部令第68号,公布修订后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自2012年4月1日起施行。
新规则规定,事业单位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者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转和结余按规定使用的预算管理办法;要求事业单位应当将各项收入与支出全部纳入单位预算,实行“一个单位一本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使事业单位收支管理更加全面完整。
一、修订《事业单位财务规则》遵循的基本原则:
1、全面反映各项财政改革成果,创新和充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内容和手段。
2、按照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
3、注重解决当前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和保障社会事业健康发展。
二、修订后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基本结构:共分十二章六十八条,分别是总则、单位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结转和结余管理、专用基金管理、资产管理、负债管理、事业单位清算、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财务监督、附则。
三、新修订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在维持原《规则》结构的基础上,增设了“财务监督”一章,增加了二十一条。主要修订内容是:
1、进一步明确《规则》的适用范围。《规则》适用于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的财务活动。
2、强化事业单位的预算管理。完善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办法,加强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明确决算管理的有关要求。
3、规范事业单位收入管理。修改完善财政补助收入的定义,进一步明确事业收入的范围,增加收入管理的有关要求。
4、规范事业单位支出管理。修改完善支出分类和事业支出定义,强化支出管理要求。
5、完善事业单位结转和结余资金管理。界定了结转和结余,将结转和结余划分为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非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并做了原则性规定。
6、加强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完善资产的分类和定义,规范配置、使用、处置以及对外投资管理,建立资产共享共用制度。
7、加强事业单位负债管理。明确事业单位建立健全财务风险控制机制,规范和加强借入款项管理,防范财务风险。
8、建立事业单位财务监督制度。规定财务监督的主要内容、监督机制和内外部监督制度。
9、对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专用基金管理、财务分析指标等内容作了进一步的修改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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