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经过“四个五年规划”的实施,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知识得到普及,广大干部教工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自觉性普遍提高。为了认真贯彻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高广大干部教工的法律素质和依法治理的水平,根据自治区制定的《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依法治区进程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结合我校的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治理,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目标任务
通过在全校学员、干部教职工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学习宣传宪法和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理论、方针、政策,促进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培育民主法制观念、爱国意识和国家安全统一意识。积极开展人口、资源、环境和公共卫生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推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学习宣传与学员、干部教职工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适应党和国家工作大局,适应整个社会和广大教工对法律知识的现实需求,紧密结合国家民主法制建设的新进展新成果,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律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注重培养和增强学员、干部教职工的法律观念和法治理念,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教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特别是进一步提高校、处级领导干部的法制理论水平和依法管理、依法治校的能力。通过“五五”普法规划的实施,坚持法制教育和法治实践,努力实现由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向提高全民法律素质的转变,实现由注重依靠行政管理的手段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切实推进依法治理。
三、对象要求
(一)教育对象
我校实施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主要是本校各类脱产班学员和在职干部教职工。重点是校、处级领导干部和教研、行政、后勤管理人员等。
(二)原则要求
在实施“五五”普法的过程中,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人为本、服务群众 ;突出重点,统筹兼顾;求实创新、与时俱进;实际出发、分类指导”的原则。
一是加强领导干部法律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执政能力。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提高依法管理能力。继续坚持和完善校委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并把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的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作为考察时的重要内容。
二是加强教研、行政、后勤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法律素质。教研、行政、后勤管理人员要认真学习、熟练掌握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注重培养法制观念、增强遵纪守法意识,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自觉性,维护国家、人民利益和自身合法权益,维护法制的权威和尊严。要充分发挥本校法学教研部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作用。教研人员、公务员要带头学法,每年学法时间不得少于30个学时,并参加全校统一组织的年终法律知识考试,实行合格证制度,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是坚持普法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大力开展依法治理。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工作职能和特点,组织干部教职工学习和运用与其相关的法律法规,积极开展依法治理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排除不安全因素,围绕建设平安校园、和谐校园、文明校园以及教职工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强化依法治校工作,保证党校教学、工作、生活秩序。
四、步骤方法
(一)步骤
“五五”普法规划从2006年开始实施,到2010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宣传发动阶段:2006年上半年。各部门要根据本规划,结合部门工作实际制定部门五年规划,做好启动部署和宣传教育等工作。
组织实施阶段2006下半年到2010年。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各部门每年制定学习教育计划和年度学习教育总结,突出年度工作重点,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效、指导有力、督促到位,确保“五五”普法规划全面贯彻落实。
检查验收阶段:2010年。届时由各部门自查,校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检查验收,同时接受自治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全面验收。
(二)方法
“五五”期间,要根据不同对象分层次、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校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党小组每年统一组织几次法制辅导讲座,着重以部门处室采取多种形式,具体安排学习辅导。教务、函授、教学部门要坚持办好研究生、函授、业余法律班,继续把法制教育作为各班次学员的必修课,重视在各类短训班设置法制专题讲座,注重增强法制宣传效果。要继续抓好校委中心组领导干部学法、讲法、用法和法学教研部的教研活动,校报、校刊的法制宣传力度,发挥党校(行政学院)法制宣传教育的主渠道作用。
五、校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机关党委,领导党小组在校委的领导下负责全校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具体安排,做好组织、指导、协调、检查等工作。全校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经费,由校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每年根据实际需要提出计划,经校委批准列入财务预算给予保证。
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普法责任人,把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作为创建“文明机关”、“先进集体”、“党建工作先进单位”的重要内容,把学员、干部教工学法用法、遵纪守法情况纳入各类参评条件,同检查、同奖励。有关学员班的普法工作,由教务处研究提出具体实施意见,保证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落到实处。校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将分年度进行考核,五年总结验收。对考核验收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由校委或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予以表彰奖励;对考核验收不合格的部门要予以通报批评、责令补课,对仍不达标的部门负责人和其他责任人给予适当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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