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对于一个党员,能不能守纪律讲规矩,是一种约束和准则,是一种责任和境界,更是党性强不强的试金石,作为一名组织人事干部,不仅要以一名普通党员的标准来要求自己,更需要在自我要求上再严一点,工作标准上再高一层,干事效率上再快一步,重点要突出公道正派,关键要坚持严以律己,按本色做人、按角色办事,将守纪律讲规矩作为工作的基本准绳,将其养成一种习惯,使之成为一种常态,并最终转化为党员干部的自觉行为。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就要严明纪律。作为一名组织人事部门的普通党员,必须把严守纪律、严明规矩放到重要位置来抓,要牢固树立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做自觉守纪律讲规矩的践行者。自治区党委常委、组织部长傅兴国在《中国组织人事报》上的理论文章指出“组工干部肩负着为党和人民选好人、用好人的重任,只有用坚定的政治定力作保障,才能有底气,经得住考验”。这就要求我们,必须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在中央纪委五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要深刻理解“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五个必须”要求,自觉补足精神之“钙”,严格遵守党章和国家法律,遵守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坚持党校姓党的原则,自觉执行校(院)各项规章制度要求,牢记“忠诚、奉献、求实、创新”的宁夏党校精神,做一名合格的党员、一名优秀的党校人。
作为一名组织人事干部,必须要把守纪律讲规矩当成工作生活的基本准绳,在工作上,要坚持公道正派,增强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责任意识,做到坚守原则、公平公正。要严格遵守《干部任用条例》等法规制度,严格执行组工干部行为准则和组工干部“十严禁”、“十不准”,要摒弃“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观念,要敢于对那些无组织、无纪律的人和事说不,敢于对旧习惯说不,真正做到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纪律,遇事不耍滑、不逢迎,秉公办事、敢于担当、敢抓敢管。要固守“安专迷”行为修养,以强烈的责任感,专注于工作,专注于职责,勤勉敬业,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精益求精,做到不受虚言、笃话真言,不听浮术、笃兴真学,不采华名、笃求真绩,不兴伪事、笃行真干,大兴勤政务实之风,着力培树“不求职务进步、但求工作进步,不图地位高低、只图事业有成”的思想境界,以一种高尚的品行,展现组工干部的政治定力和价值追求。
“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行”。在生活中,作为一名党员,要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严以律己,要稳得住心神、管得住行为、守得住清白,不搞拉帮结派、团团伙伙、小圈子,不口无遮拦、乱评妄议,更不能说情拉票、跑风漏气、弄虚作假,做到慎独、慎初、慎微,牢牢坚守住清正廉洁的底线,始终保持敬畏之心,真正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矩不正,不可为方;规不正,不可为圆”,强调守纪律讲规矩不是给党员套上了枷锁和笼头,而是对党员更好的行使手中的权力的最好保护。我们只有把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入心、入脑,将其化为自觉自省的行动,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党员,也才能使我们党永远立于不败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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