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院)属各部门:
今年7月8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问责条例),释放出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使全面从严治党又添一利器。问责条例以党章为根本遵循,聚焦全面从严治党,规定党组织领导班子在职责范围内负有全面领导责任,主要负责人和直接主管的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和工作的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对于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党的历史使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校(院)各部门要把学习贯彻问责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纳入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党员学习计划,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问责条例颁布的重要意义、精神内涵和具体内容。要边学边对照,认真检查本部门有无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不担当、不负责等问题,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上率下,先要把自己摆进去,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
校(院)机关党委、纪检机关将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学习执行问责条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敢问责、不愿问责的也要问责,要言出纪随,抓住典型问题,勇于铁面问责,敢于较真碰硬,层层传递压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宁夏区委党校纪检组
2016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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