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帮助学员尽快熟悉、适应在校期间的学习以及生活环境,安全、顺利、愉快、健康的完成进修、培训学习任务,特制定以下各项须知内容。
一、住宿须知
1、学员宿舍由生活服务中心或培训部负责分配和管理,个人不得私自调换房间和占用。
2、住宿时,每个学员发给宿舍IC门锁卡一张,交押金100元。结业离校时交回IC门锁卡,退回押金。如门锁卡损坏或丢失,应照价赔偿。
3、入住宿舍后,请认真检查房间设备,有问题及时与服务员联系,损坏设施按价赔偿。
4、不得留宿外来人员。妥善保管携带的现金及贵重物品,离开房间请关好门窗,并切断室内电器电源。
5、讲究社会公德,保持楼内肃静、卫生清洁,严禁在宿舍内酗酒、猜拳行令、打麻将以及进行违反社会公德的活动。
6、遵守作息时间,晚11时前应归宿,如不能按时返回,应事先向班主任或值班人员说明情况,告诉返回时间,否则不予开门。
二、图书借阅须知
党校图书馆除正常工作时间开馆外,周一至周四晚上(夏季:7:30-9:30时,冬季:7:00-9:00时)也为读者提供正常服务。学员凭学员证(卡)进入图书馆阅览或借书,请自觉遵守图书馆各项规章制度。
1.报刊阅览室:报刊阅览室陈列的是当年的刊物和报纸。刊物有600余种,报纸90多种。读者凭证(卡)阅览。为保证资源共享,期刊、报纸一律不外借。如需要,可在本室复印。
2.过刊阅览室:过刊阅览室陈列的是过期的刊物和报纸。过期刊物千余种、过期报纸60余种。学员凭证(卡)阅览、借阅,每证(卡)限借1本过期刊物,时间为10天,如需要可续借一次,续借时间7天。过期报纸、画报一律不外借,需用者,可以在馆内复印。
3.图书借阅处:图书借阅处收藏图书近20万册,学员凭证(卡)借阅。学员限借2本图书,时间为15天,如需要可续借一次,续借时间7天。
4.综合文献阅览区:该区收藏有特藏书、港台刊、宁夏地方资料、外文资料、工具书和部分过期刊物。学员可凭证(卡)阅览。综合性图书、内部图书和过期资料性、文艺性期刊可外借,每人可外借1册,借阅期限为10天。
5.电子阅览室:提供网上全文数据库和光盘资料的检索、阅览服务;提供网上查询浏览、资料下载、电子邮件、视频播放、自助文字处理等服务。学员可凭证(卡)登记上网,如需打印、拷贝,可向管理员申请。
三、体育活动须知
学员体育活动地点在校内“体育中心”。体育中心开馆时间为:
夏季:07:00-22:00时;冬季:08:00-21:30时。学员请按以下要求进入体育中心:
1、学员在参加正常教学活动期间,严禁入馆活动。在对学员开放期间免费使用,带入的校外人员需按规定交费。
2、学员凭学员证(卡)进馆活动。活动期间,必须严格遵守体育馆各项管理规定,听从场馆工作人员的安排,举止文明,爱护公物,节约用水、用电。
3、禁止携带(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危险品、(刀片、铁钉、玻璃等)器具、宠物入内。
4、严格遵守活动中心的开放时间和活动要求。
四、学员证(卡)使用须知
学员在进入教室、餐厅、体育中心等场所时,必须佩戴学员证(卡),并虚心接受相关工作人员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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