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贯彻《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巩固和丰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根据自治区党委关于“转作风、抓发展”的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校(院)领导联系主体班次制度,是落实校委领导班子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方案,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促进党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加强和改进学员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从严治校、从严施教,从严管理”的具体体现;是推动党校发展的有效途径。
二、校领导联系主体班次的主要目的是了解和掌握教育培训工作的情况,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改进工作。
三、校领导主要通过到联系班次听课、与学员座谈、参加研讨、走访调研等形式开展联系活动。每位校领导参加联系班次的活动不少于3次。
四、校领导就联系班次发现的问题,召集相关人员和部门进行反馈和解决。
五、校领导联系主体班次,由培训部牵头负责安排。教务处为校领导提供联系班次教学计划和课程表,培训部向校领导提供所联系班次的学员名单、支委会组成及相关的活动安排。
六、班主任是校领导联系主体班次的主要联系人,要及时向校领导汇报沟通班次的主要活动情况,协助校领导落实联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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