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晓萍,宁夏党校法学部副教授,宁夏兴业律师事务所律师、宁夏诉讼法学会常务理事、宁夏经济法学会理事、中国法学会会员、银川晚报社会评论员。
专业方向:经济法、诉讼法。
教学:有为宁夏党校研究生、专本科讲授诉讼法、经济法十年的教学经历,曾先后为宁夏党校主体班以及企事业单位讲授专题《国家赔偿法律制度》、《循环经济促进法的基本问题》、《行政听证法律制度》、《合同法律制度》、《安全生产法律制度》、《我国古代御史监察制度及其现代启示》、《互联网金融的法律规制》等专题。
科研:
1.撰写的论文《关于完善农村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思考》、《中国传统法律思想的道德化取向及现代启示》、《宗教与法律的关系:从伊斯兰教谈起》、《论宗教在西部法治建设中的作用》、《关于中阿货物贸易法律问题的思考》、《行政指导的法律救济》、《中国古代关于穆斯林的法律制度及其变迁》等先后在公开刊物发表。
2.撰写的论文《从法治政府视角看宁夏工商行政管理创新》获得第六届“和谐社会与平安宁夏”法治论坛二等奖;论文《论西部民族地区文化旅游产业发展过程中的法律规制问题》荣获第七届“西部法治论坛”优秀奖。
3.参与课题若干项,独立主持的课题《民族自治地方立法问题研究》、《银川综合保税区税收法律问题研究》已经结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