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晓军,现任宁夏党校、宁夏行政学院法学教研部主任、教授,入选2011年自治区“313人才工程”,研究方向为法治、人权,兼任中国法学会会员、自治区纪检委特聘研究员,宁夏宪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2011年被评为自治区“五五”普法先进个人,曾获自治区党校优秀共产党员、优秀科研工作者、优秀教师。
授课情况:
近年来,在自治区党校各类主体班次讲授《人权与法治》、《我国宪法与基本政治制度》、《我国宪法与宪法的实施》、《妇女权益的法治保障》、《科学发展观与宁夏法治建设》、《民生的法治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案例式辩论》、《创新社会治理 化解社会矛盾》等13个专题。其中,专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获自治区党校精品课奖;主持两个教学模块,模块“民生的法治保障”获自治区党校优秀模块奖;在研究生班讲授《宪法学》、《民族法学》等课程。
科研情况:
近年来,出版专著两部:《人权要论》、《职工维权与工会作用》,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西部地区依法化解社会矛盾问题研究》,主持省(部)级课题8项,参与编写著作和教材20余部,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图书馆理论与实践》、《甘肃理论学刊》、《宁夏党校学报》等报纸和刊物上发表文章100多篇,并有多项获奖。科研成果中,1项被国家行政学院上报中央办公厅和中央有关领导同志,3项被自治区领导作出重要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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