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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财处敬业爱岗文明服务规定
 
时间:2010-06-13 16:15:02    来源:计财处    撰稿:任莉芬     浏览次数:
 

  为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的成果,把学校的办学指导思想切实落实在计财处的实际工作中,进一步增强为教学科研服务、为师生员工服务的意识,不断改进财务工作作风,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经全处干部职工认真讨论和研究,制定了本规定。

  一、 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参加政治学习,提高个人修养,树立正气,忠于职守,勤奋敬业,自觉奉献。
  
  二、 热爱本职工作,努力学习财经法规和业务知识,熟悉专业技能,保证工作质量,对本岗位业务负责。
  
  三、 坚持依法理财,廉洁奉公,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得利用工作之便为个人或小集体谋取私利。

  四、 遵守财经纪律,坚持按章办事,严格执行学校预算和审批权限,认真审核收支,单证做到内容完整,手续齐全。
  
  五、 遵守劳动纪律,履行岗位职责,严格实行考勤制度,不得擅离职守,不准在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六、 端正服务态度,做到文明礼貌,热情周到,遇事冷静耐心,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与师生员工争吵。
  
  七、 讲求工作效率,做到财务制度、收支标准、办事规程、会计手续公开,对符合规定、手续齐全的,尽快办理;对手续不全的,讲清补办事项;对不符规定的,应拒绝办理并耐心、准确解释清楚。
  
  八、 提高业务质量,正确运用会计数据和会计方法,力求改善内部管理,及时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
  
  九、 办公场所保持整洁,单证帐册摆放有序;财会人员上岗,衣着整齐大方,举止端庄,文明待人。
  
  十、 建立健全监督机制,认真对待投诉(电话6660170),专人负责记录,落实整改措施,定期反馈处理情况。
  
  我们将在实际工作中认真地执行以上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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