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
公务员的理解与认可是我国出台财产申报制度必须认真考证的现实问题,也是保证这一制度良好运行的重要支撑。课题组通过调查我区公务员对该制度的认知,形成以下结论:
一、我区公务员对建立财产申报制度充满期待和信心。具体表现在:一是充分肯定我国建立财产申报制度的必要性;二是对财产申报制度的基本理论有较好认知;三是对财产申报制度的作用有较为全面和理性的认识。
二、我区公务员对现行的财产申报规定及其功效不满意。一是认为现行财产申报规定存在较多缺陷;二是认为多种因素制约了财产申报规定的功效,如缺乏配套制度、申报后的处理流于形式、申报义务人不积极申报。
三、我区公务员认为构建财产申报制度应当解决好的几个问题。一是要客观定位财产申报制度的作用;二是应当把法制化作为构建财产申报制度的必然选择;三是财产申报制度应当充分体现公开原则;四是财产申报制度的内容要注重实效性。
基于以上调查分析结论,课题组形成四点启示与建议:一是财产申报制度的威慑作用非常明显但有局限;二是我国构建财产申报制度已具备良好的社会基础;三是我国构建财产申报制度的时机基本成熟,但困难不容忽视;四是在我国构建财产申报制度需要循序渐进。
课题负责人:翟桂荣
课题组成员:周晓军 贾德荣 金 磊 王 秉 钱 琳 雷小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