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党校课题组
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多种原因,宁夏在经济发展中的粗放、高碳性特征十分突出,资源环境压力日益加大。发展低碳经济,对于宁夏有着重要的现实和历史意义。
探索适合宁夏特点的低碳经济之路,前提是要充分认识和分析我们的优势和劣势,进而在路径选择上发挥优势以抓住机遇,规避劣势以应对挑战。
一、宁夏发展低碳经济的优劣势分析
(一)宁夏发展低碳经济的优势
1、有良好的发展低碳经济的经济基础
2009年,宁夏经济发展取得显著成就。保增长赢得重大胜利。实现生产总值1334.6亿元,增长11.6%。财政总收入突破200亿元,增长19.6%。扩内需取得重大成效。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突破千亿元大关,增长30.3%。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39.3亿元,增长19%。结构调整取得重大突破。特色优势农业全面提升,“五优一新”产业不断壮大,现代服务业提速升级。惠民生迈出重大步伐。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025元,可比增长10%;农民人均纯收入突破4000元,增长10%。
2、有较为健全的技术创新体系
在经济跨越式发展的进程中,宁夏科技支撑能力与自主创新能力日益增强,初步形成了以公益性科研院所、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转企科研机构和企业技术中心为主题的技术创新体系,以生产力促进机构、科研企业孵化器以及科技信息服务、专利服务机构等为主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为宁夏低碳经济发展建设奠定了创新基础。
3、有良好的发展低碳经济的产业优势
近年来,宁夏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方面取得了突出成就。目前已进入加速发展时期,投入显著增加,产业正在逐步形成,装备制造及相关产业发展加快,新能源产业已呈现出规模化发展的良好态势。
4、初步形成了发展碳交易的新机制
宁夏利用现有的国际机制,积极开发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目前,宁夏共开发了20个CDM项目,其中,已获国家发改委批准的项目12个,获联合国执行理事会批准注册的项目6个,已签发减排量160多万吨,为企业创造额外的减排收益近2亿元。
5、生态与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宁夏抓住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历史机遇,大力实施退耕还林、三北防护林、天然林保护及退牧还草等项目建设,为生态环境改善奠定了良好基础。森林覆盖率由8.4%提高到10.5%,全区境内实现了草原承包到户和全面封山禁牧。实施了湿地保护和恢复性建设。加大了工业污染防治力度。
6、节能减排取得明显成效
宁夏在“十一五”期间加大节能减排的力度,全区单位GDP能耗保持了连续四年下降,各重点用能企业主要产品单位能耗达到或超过国内先进水平。亦在宁夏全面实施十大重点节能工程。
(二)宁夏发展低碳经济的劣势
发展低碳经济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从我区区情看,实现由高碳经济向低碳经济的转型将是一个缓慢而长期的过程,短期内发展低碳经济还面临诸多困难。
1、能源消费结构以煤炭为主
煤炭是我区能源产品中产出量和消费量最大的品种,由于煤炭燃烧过程中产生大量的CO2,造成对生态环境的破坏。从某种意义上讲,大量使用煤炭是要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
2、高耗能行业多,产业结构调整滞后
由于受历史、资源和发展战略等各种因素影响,我区“两高一资”工业特征明显,而且能源利用较为粗放,能耗水平高。第三产业和高技术产业发展明显滞后,比重偏低。 这种产业结构,要在短期内得到有效地调整和改变,难度相当大。
3、科技水平不高
煤炭是宁夏的主要能源,其深加工的各种优势目前还没有全面地反映到对经济增长和节能降耗的贡献中来,加工仍以发电、洗选、烧焦为主,产品科技含量低,产业链短,附加值增长缓慢,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的程度不高,能源效益尚未充分发挥。
4、环境污染治理有待加强
重污染行业污染物排放总量比例较高,电力、造纸等少数几个行业污染物排放占用了全区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大部分指标,且与其对全区经济上的贡献极不相称。城区及各县城污水收集率不高,管网不健全,雨污未完全分离,导致部分雨水进入管网,降低了污水处理效率,或收集不到污水,已建成的污水处理能力未全部发挥减排作用,污水处理能力部分闲置。
5、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致使低碳技术发展还面临诸多困难
我区低碳技术研发和推广能力还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低碳技术的研发和技术推广资金更显不足。节能、低碳、环保技术的研发和推广仍需政府、金融机构和社会各界的逐渐认同和广泛支持,并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方能实现。
6、节能意识不强,低碳生活习惯尚未养成
一些干部、企业负责人重增长、轻节能,重眼前、轻长远,重局部、轻全局的思想倾向依然存在。另外,居民生活、交通等领域的能源消耗出现快速增长,消费中低碳生活习惯尚未养成。
二、促进宁夏发展低碳经济的对策建议
(一)总体规划,为低碳发展创造条件
虽然宁夏没有列入全国首批低碳经济试点地区,但是未来低碳发展的方向是十分肯定和明确的。为此,早谋划,早布署,早准备是十分必要的。通过制定规划和试点,不断提高社会生产和生活活动的碳生产率,降低碳排放量。一是将单位GDP的碳排放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二是将低碳技术研发纳入自治区科技规划中。三是制定重点行业和部门的低碳发展规划。
(二)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发展低碳产业
1、调整工业结构,推进高碳产业向低碳逐步转型
一要以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等新型产业基地为主要载体,重视引进高端的、高附加值的、低碳化的接续产业。二要大力推进清洁能源产业化。要以风能、太阳能为主要方向,积极发展清洁及可再生能源。三是要大力发展与风电、太阳能发电配套的低碳装备制造业和新材料产业。四是加快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工业园为平台,加快形成高新技术产业“聚集区”。
2、降低农业对化石能源的依赖,走低碳农业的新路子
一是大幅度地减少化肥和农药使用量。二是充分利用农业的剩余能量,做好秸秆综合利用。三是推广太阳能和沼气技术,在农村普及太阳能集热器。四是加快淘汰和更新高能耗落后生产农业机械。五是发展有机、生态、高效农业。
3、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
一是优先发展电子信息(软件)、金融、旅游、房地产等低碳产业和服务业;努力完善商业连锁、电子商务、教育培训等产业集群;二是积极推进产品设计、公关咨询、营销策划、文化传媒和时尚消费等创意产业;三是加快高新技术在交通、环境、贸易等服务领域的应用与推广。四是优先发展以特色生态与民族文化为主要特征的现代服务业。主要促进特色旅游、清真食品、伊斯兰用品、文化产业等低耗能产业的快速发展。
4、开发低碳生态园区
一是大力培育低碳经济龙头企业。加大龙头型低碳经济骨干企业引进、培育、扶持和奖励力度,加强企业自主品牌塑造、技术改造、产能利用率提高、境内外市场开拓、信息化平台建设和市场营销网络建设。二是加快引进、建设配套互补型企业。三是重点引进新兴产业领域的企业。四是营造绿色生态环境。加快推进排水排污管网、垃圾中转站、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和园区绿化工程建设。
(三)健全低碳经济政策体系,加大扶持力度
1、制定和完善促进低碳经济的财政政策
⑴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建立相应的资金保障机制
首先,用足用活中央支持西部大开发战略的一系列财政政策。主动争取国家加大对我区基础设施及公益项目的均衡性转移支付的力度,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对西部地区用于节能环保、新能源等方面专项转移支付的资金。积极申报公益性建设项目。其次,整合现有财政专项资金,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将企业技术改造资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资金、农业产业化资金统筹协调,确定一定比例和额度,在经常性预算中设立节能支出科目,对低碳发展的重大项目和技术、产业化示范项目采取奖励、税收优惠、贴息贷款和直接补贴等方式给予支持。从改革资源税所增加的收入中,提取一部分作为低碳经济发展的资金投入;运用自治区科技计划支持低碳经济发展,加强低碳技术开发;吸引企业、民间资本投入低碳经济发展。
⑵充分运用财政补贴政策,鼓励企业发展低碳经济
通过财政补贴,补偿生产企业对环境治理的费用并保护稀缺资源,引导和鼓励企业进行环境保护和节约资源;对清洁生产、开发和利用新能源、废物综合利用等项目进行贷款贴息;对污染治理、低碳产业等项目,在贷款利率、还贷条件和折旧政策等方面给予补贴优惠;对使用清洁能源实行价格补贴;对农业提供科研服务和进行结构调整;对企业技术改造进行补贴。另外,采取财政补贴的方式,鼓励各地政府在公交、出租等领域推广使用节能和新能源汽车,以及鼓励节能环保产品使用和消费。
⑶对发展低碳经济的企业给予财税支持
首先,健全鼓励企业参与低碳经济发展的奖罚财税政策,强化财税政策的激励和约束作用。其次,完善促进低碳技术发展的税收激励政策。通过对低碳技术的研究、开发、引进、转让和使用予以税收激励,积极引进国外的先进技术,促进国内外技术交流,提高企业的技术水平,包括技术转让收入的税收减免、技术转让费的税收、扣除,对引进技术的税收优惠等。
⑷加强“低碳政府采购制度”
首先,政府应把节能减排、发展低碳经济、环境保护、生态平衡作为政府采购的特定目标。其次,政府相关部门要加强对“绿色产品”的认证和标识工作,逐步建立起“绿色产品”标识制度,并且要扩大“绿色产品清单”的范围,实行随时更新调整的动态管理模式。最后,扩大“绿色产品”政府采购目录,强制实行优先购买制度。
2、积极探索发展低碳经济的金融政策
鼓励各类金融机构涉足低碳技术开发和低碳经济领域,开展低碳融资活动。一是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如商业性金融机构,非商业性金融机构以及一些公募和私募基金,以“绿色贷款、低碳贷款”和“社会责任基金”为概念,逐步调整信贷结构,向节能减排项目和低碳技术开发项目提供资金支持;加大“绿色信贷”相关的衍生产品的创新力度;适当减免低碳项目贷款额度内存款准备金要求,加大项目贷款利率的浮动范围。二是支持开展与碳排放权交易相关的金融创新,参与我国拟建的碳排放权交易体系的尝试;与国际投资银行、投资机构合作,在我区从事与碳排放交易机制相关的融资和中介服务;引导金融机构尝试推出与碳排放权交易挂钩等低碳结构性金融产品。
(四)建立碳排放的统计指标体系,开展监测与考核
完善现有以目标责任制为主要形式的低碳经济统计、监测、评价和考核体系。建立更完善的能源消费和碳减排统计数据库,将目前统计考评体系之外的大量中小企业及农村地区纳入进来;健全低碳化政策目标与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垂直管理的低碳经济环保执法体制,减少地方政府对环保执法的干预。
(五)建立低碳经济试点和示范
建议在电力、交通、建筑、冶金、化工、石化等能耗高、污染重的行业和基础条件较好的五市先行试点,采取建设低碳工业园区、低碳城市等措施,作为探索低碳经济发展的重点领域,
(六)加强低碳领域人才培育和机构建设
着力培养和储备政、企、校低碳经济领域各类人才。加强与院校、企业科研力量合作,培养低碳技术人才。制定优惠政策,引进低碳经济高级人才,吸引社会团体、民间人才的参与。采取政府雇用的方式,组建低碳经济发展专家顾问团,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建立低碳经济人才管理使用机制。加强与国内外低碳领域先进地区、先进单位、国际相关组织、研究机构在清洁发展机制中的合作。
(七)树立低碳理念,建设低碳社会
政府机关要率先垂范,开展创建低碳型机关活动。教育部门要培养儿童青少年的节约、环保和低碳意识。企事业单位、社区等要组织开展经常性的低碳宣传。开展低碳机关、社区、学校、医院、饭店、家庭等创建活动。建设低碳宣传教育基地,面向社会开放。
课题主持人:朱丽燕
课题组成员:柏建华、李园、高兰芳、吴素芳、汪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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