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党校“中阿合作战略研究”课题组
当前,全球经济一体化迅猛发展,世界已经改变了单一国家之间进行贸易的模式,更多的贸易发生在区域贸易集团之间,世界贸易的45%-60%在各类区域组织内部进行。自由贸易区建设,是我国顺应世界经济全球化、区域发展一体化潮流,以扩大对外开放为基础,内促改革发展、外促合作共赢的重大战略举措。
一、中国自由贸易区建设的总体情况
自2002年11月中国与东盟签署自由贸易区协议以来,我国自由贸易区建设稳步推进,取得了良好开局和积极进展,正在形成“南北齐进、东西两翼齐飞、多层整合的全方位”自由贸易区网络。从理论上讲,自由贸易区包含两层含义,一是指国家内部某种类似自由港、出口加工区、保税区的特定经济区域,其职能主要是外国商品豁免关税自由进出;二是指国家(地区)之间通过签订自由贸易协定而结成的稳定的经济贸易合作关系,其职能主要是推动国家之间的货物贸易自由化、服务贸易自由化、投资自由化和经济合作便利化。
2010年,《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指出,“引导和推动区域合作进程,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深化同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务实合作。”截至目前,我国已同巴基斯坦、智利、新西兰、新加坡、秘鲁、哥斯达黎加等国签署了自由贸易协定;澳大利亚、冰岛、挪威、南部非洲关税同盟等国家和组织正在和中国进行自贸区谈判;中国与印度、韩国、瑞士等多个国家和地区的自贸区建设已进入可行性研究阶段;2010年1月1日全面建成了中国—东盟自贸区。
阿拉伯和伊斯兰国家高度重视同中国的合作。2010年6月5日,海合会与中国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海湾阿拉伯国家合作委员会成员国关于战略对话的谅解备忘录》,希望以此加强各方在商贸、投资等领域的合作。但相比较而言,中阿自由贸易区建设进展缓慢。
就目标而言,发挥宁夏在中阿自贸区建设中的桥头堡作用,就是要在中阿自贸区建设的大框架下(Free Trade Area,大自贸区),积极谋划建立以中阿经贸合作为重点的宁夏自贸区(Free Trade Zone,小自贸区)。对前者而言,宁夏可以发挥促进作用;对后者而言,宁夏可以发挥主导作用。
二、中阿自贸区建设的三大合作圈
明确合作的对象和范围是中阿自贸区建设的前提。从结构而言,中阿自贸区建设有三个同心圆:第一个圆圈是海湾阿拉伯国家合作委员会,第二个圆圈是阿拉伯国家联盟,第三个圆圈是分布在南欧、中东、北非、西非、中亚、南亚以及东南亚等地区的57个穆斯林国家。
第一合作圈:面向海湾阿拉伯国家合作委员会。海合会是第一层面自贸区建设的核心。海合会成立于1981年5月25日,由阿联酋、阿曼、巴林、卡塔尔、科威特、沙特阿拉伯等6国组成。海合会地处亚、欧、非三大洲交界处和伊斯兰文化圈中心地带,是世界主要能源生产和出口基地之一,已探明的石油、天然气储量分别占全球的45%和23%。自2005年4月23日中国-海合会自由贸易区首轮谈判在沙特阿拉伯首都利雅得举行以来,双方就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经济技术合作等议题广泛交换了意见,取得了积极进展。目前,中国-海合会自贸区谈判已进入关键阶段。
第二合作圈:面向阿拉伯国家联盟。阿盟是第二层面自贸区建设的核心。阿盟是为了加强阿拉伯国家联合与合作而建立的地区性国际组织,共有22个成员国(海合会6国同时也是阿盟成员国)。早在1998年1月1日,阿盟就启动了阿拉伯自由贸易区建设。中国十分重视同阿盟的经贸合作,双边贸易额从2004年的367亿美元攀升至2008年的1328亿美元。中阿合作潜力巨大,双方在经贸、能源、投资、金融、旅游和人力资源培训等领域的务实合作不仅有利于中阿双方,也十分有利于全球经济的回暖。目前,在中国-阿盟自贸区谈判尚属酝酿的背景下,中国可先同较为成熟的阿拉伯次区域组织开展自贸区谈判,如环地中海阿拉伯国家自由贸易区等。
第三合作圈:面向南欧、中东、北非、西非、中亚、南亚以及东南亚等地区的57个穆斯林国家。第三个层面的自贸区建设显得较为松散,主要是由于全球57个穆斯林国家分布不集中,且没有统一的经济合作组织架构,因此这一层面的自贸区建设只能是国与国之间的双边行为。该自贸区建设的要点,应坚持由易到难、循序渐进、找准重点、以点带面。例如,巴基斯坦作为人口过亿的伊斯兰大国,最早与中国签署了自贸区协定。在此基础上,中国可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率先与北非的埃及、欧洲的土耳其等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伊斯兰国家进行自贸区谈判。这样做既可以通过双边关系促进多边合作,也可以发挥示范效应和辐射效应。
三、宁夏在中阿自贸区建设中的比较优势及战略步骤
(一)比较优势
中阿自贸区建设对宁夏而言,机遇与挑战并存,但机遇大于挑战。宁夏是我国最大的回族聚居区,也是中国唯一的省级回族自治区。宁夏在历史、文化、宗教等方面与阿拉伯和穆斯林国家有着天然的亲近性和关联性,具有与其进行经贸往来和自贸区建设的诸多优势和便利。其中,“穆斯林氛围”是最突出的优势,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便利的穆斯林礼拜环境。随着中阿经贸关系的深入发展,会有越来越多的穆斯林商人来中国经商、工作、留学。在国内,宁夏有为众多穆斯林商人及其家属提供礼拜场所的便利条件。相比较而言,国内很多经济发达的地方不具备这一条件。例如,浙江义乌有很多穆斯林商人,当地政府也拨款为穆斯林商人租用和修建了礼拜场所,但数量有限而且没有清真寺。
2、完善的穆斯林教育环境。在义乌,有些穆斯林小孩在普通幼儿园就读,他们的父母中午还得专程给他们送清真午餐。而宁夏拥有从幼儿园到大学完整的回族教育体系,并拥有高质量的穆斯林教育环境。这为穆斯林商人留驻宁夏解除了后顾之忧。
3、标准规范的清真饮食环境。清真饮食是穆斯林食用的、符合伊斯兰教饮食律例的食物统称。伊斯兰教非常重视穆斯林的饮食生活,将恪守伊斯兰教饮食律例作为穆斯林的生活标准。宁夏有非常便利的清真饮食环境,这对来中国投资经营的国外穆斯林商人而言有极强的吸引力。
因此,宁夏在申请国家优惠政策以及在国外推介宁夏时,应重点突出以上比较优势,并积极挖掘其它“长项”。
(二)战略步骤
目前,我国的各级开发区主要包括: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级保税区、国家级边境经济合作区、国家级出口加工区,以及其它国家级、省级开发区。从功能上看,国家级出口加工区和保税区最接近于自由贸易区。
发挥宁夏在中阿自贸区建设中桥头堡的作用,可考虑实施“三步走战略”,即从申请建立出口加工区为突破口,并由此逐步向保税区、自由贸易区过渡。
第一步:建立出口加工区
出口加工区十分接近自由贸易区的主要功能。为促进加工贸易从分散型向相对集中型管理转变,扩大外贸出口,2000年4月27日,国务院正式批准设立由海关监管的出口加工区。为有利于运作,国家将出口加工区设在已建成的经济技术开发区内。首批批准进行试点的有60个出口加工区。
目前,我国西北五省中仅有陕西、新疆建立了出口加工区。此外,内蒙古也建立了出口加工区。乌鲁木齐出口加工区位于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内。该出口加工区是2003年3月10日由国务院批准设立的新疆唯一的国家级出口加工区,其优惠政策包括:进口免税、出口退税、进料保税等。乌鲁木齐出口加工区可设置的企业及允许经营的业务包括:(1)产品出口率≥70%的出口加工型企业;(2)为出口加工企业生产提供服务的仓储企业;(3)经海关核准专门从事加工区货物进、出的运输企业。呼和浩特出口加工区于2002年6月21日经国务院批准设立,位于呼和浩特市西郊,规划面积2.2平方公里,是内蒙古自治区唯一的国家级出口加工区。呼和浩特出口加工区的主要业务包括加工贸易、保税物流等。建议宁夏学习借鉴乌鲁木齐、呼和浩特出口加工区的建设经验,在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内申请建立以清真食品穆斯林用品等为主的国家级出口加工区。
第二步:建立保税区
保税区是经国务院批准的开展国际贸易和保税业务的区域,功能上更接近于自由贸易区。保税区内允许外商投资经营国际贸易,发展保税仓储、加工出口等业务。我国兴建保税区始于1990年国务院批准的上海外高桥保税区。迄今,全国仅批准设立了15个保税区:上海浦东新区的外高桥保税区、天津港保税区、深圳沙头保税区、深圳福田保税区、大连保税区、广州保税区、张家港保税区、海口保税区、厦门象屿保税区、福州保税区、宁波保税区、青岛保税区、汕头保税区、深圳盐田港保税区、珠海保税区。保税区的政策优势包括,免许可证、免配额、免关税及进口环节税以及保税仓储时间无限制和设立外汇账户等特殊政策,使国外产品进入保税区如同在本国跨省流动。
在我国,保税区大都位于紧临港口的沿海城市,且拥有大型集装箱码头,同时与国际机场有高速公路相连,从而使其发挥国际物流功能成为可能。就宁夏而言,宁夏没有港口,在目前条件下申请设立保税区难度很大。因此,建议宁夏可从申请建立出口加工区开始,逐步增强国际物流功能,在此基础上倡导建立“国家级内陆地区保税区”。
第三步:建立自由贸易区
目前,国家的各级开发区没有明确的自由贸易区一类(中国还没有严格意义上的自由贸易区),但这同时意味着中国自贸区建设的空间很大,且从国际经济发展规律来看,自贸区建设必将成为中国未来经济发展的主攻方向。
在此背景下,中阿自贸区建设势在必行。近年来中阿经贸合作和文化交流快速发展,中阿自贸区建设的前景光明。因此,宁夏应抢占先机,以发展国际物流功能为重点,以出口加工区和保税区建设为切入点,全面推动国家大自贸区和宁夏小自贸区建设。只有这样,在未来国家扩大保税区范围、开辟中阿专门自贸区的时候,宁夏才能从容应对、有所作为。
四、发挥桥头堡作用的几点建议
(一)加强内陆开放通道建设
加快对外大通道建设,是发挥宁夏在中阿自由贸易区建设中桥头堡作用的重要支撑。对外交通物流欠发达是宁夏对外开放的主要瓶颈。宁夏既不沿边,又不沿海,区位优势不是特别明显,“十一五”时期虽然铁路、公路、民航等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有所完善,但宁夏迄今还没有国际公路、国际铁路等洲际运输通道。今后要积极寻求国家政策支持,规划建设宁夏面向中亚、中东、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的国际出境通道。当前,应积极开辟与国内邻近各大国际机场的“空中通道”,从而便利区内的企业开展转口贸易等经营,优化区内的投资环境。
(二)做好形象塑造与对外宣传工作
在全球化时代,形象问题与经济利益和社会发展密切相关。事实表明,经济越发达的地区越注重自身形象定位与宣传,并由此形成了“要发展—重形象—促发展”的良性循环。就宁夏而言,形象塑造与对外宣传应同步重视,工作重点主要包括:
第一,做好两篇文章。在宣传对象上,要区分“国内篇”和“国际篇”。就国内篇而言,宣传内容要尽量淡化宗教因素,因为一般外省游客可能会误解在宗教地区旅游禁忌太多而不将其作为优先选项,从而影响本地旅游业的深入发展。因此,建议宁夏国内形象宣传的重点应突出“塞上江南、大漠风光、红色旅游、西夏文化”等自然地理、历史文化和人文景观属性。就国际篇而言,宣传重点则完全不同,即要突出宁夏作为全国唯一的省级回族自治区——“中国穆斯林省”的社会独特性。需要强调的是,英文、阿文翻译一定要准确。目前,对“塞上江南、神奇宁夏”的翻译没有统一的标准,特别是对“塞上江南”的翻译既不准确且没特色,如目前的翻译有:
Oasis in the loess Highlands:黄土高原上的绿洲;
Oasis on the Frontier Land:边境地区的绿洲;
Oasis in the Desert:沙漠中的绿洲,等等。
建议应统一翻译成“Magic Ningxia, Oasis of the Yellow River beyond the Great Wall”:“长城旁的黄河绿洲”,既准确地表达“天下黄河富宁夏”、“塞上江南”的深刻含义,又借用长城、黄河的国际知名度宣传了宁夏。
第二,改进宣传方法。针对阿拉伯国家和伊斯兰世界的形象宣传片可用外国人(阿拉伯人)的眼光来展示宁夏,即片中的主角是外国人。因为外国人对同一景色、情景可能有不同的喜爱偏好和关注视角。而且,让外国人特别是宣传目的地的外国人来参与形象推介也是国际社会通用的一种方式。
第三,明确宣传主题。应紧紧围绕“和谐宁夏、神奇宁夏”这一主题下功夫,前者强调人文,即宁夏是国内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典范,后者强调自然,即突出宁夏同时具有大漠风光和塞上水乡的地域独特性。
第四,提高宣传技巧。通过“讲故事”的方式娓娓道来,避免传统的“讲道理”的生硬方法,要把城市、农村生活同自然景色相结合,一边介绍美丽的自然景色、风景名胜,一边也要描述宁夏普通市民的日常生活,比如一位回族老人在清真寺礼拜后咧嘴的微笑,等等。
第五,扩大宣传渠道。宁夏应制定自身形象的立体营销战略,可分为电视媒体广告、平面媒体广告、网络营销和大型公关活动、主流旅行商合作计划等部分。
第六,明确旅游定位。目前,国内绝大多数地区都在重点发展“观光购物游”,但游客往往觉得行程过满、旅途劳累——“旅游比工作还累”。宁夏应以此为突破口,利用景点集中、交通便利、民风淳朴等优势,推广宁夏的“休闲体验游”,即以放松心情为主——这也是国际著名旅游地/旅游岛的营销战略。
第七,打造城市品牌。当前,宁夏形象宣传最为突出的工作是建立、普及宁夏以及各市的统一形象标识,并在外宣、外事、招商、旅游、文化、会展等公务活动中统一使用形象标识,从而形成鲜活的城市品牌。在这方面有很多的国内外经验可供学习借鉴,如加拿大规定各省可将最能够代表其特色的话语和图案标注在车牌上,其中加拿大最美丽、气候最宜人的不列颠哥伦比亚省的形象标识是“Beautiful British Columbia”(美丽的不列颠哥伦比亚)、阿尔贝塔省富含石油和天然气,到处盛开着美丽的野玫瑰,因此其形象标识是“Wild Rose Country”(野玫瑰之乡)。上述形象标识简单、明了,但寓意深刻,给人留有过目不忘、回味悠长的印象。
总之,宁夏要将形象塑造与宣传工作(国内宣传与国际宣传并重)贯穿始终,因为归根结底“有形象才有市场”。
(三)加快规划建设宁夏总部基地
总部基地是吸引国内外知名企业、集团公司和金融机构总部进驻且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功能齐全的城市综合新区。迄今为止,我国的五个少数民族自治区中已有广西(南宁的五象新区)、内蒙古(“呼和浩特如意行政商务金融中心区”,即“如意总部基地”)出台了明确的总部基地建设规划。
对宁夏而言,总部基地建设是宁夏加快发展内陆开放型经济的重要举措,也是宁夏在中阿自贸区建设中发挥桥头堡作用的重要路径。具体来说,宁夏的总部基地建设应重点考虑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第一,明确总部基地功能定位,规划建设银川金凤区总部基地。一般来说,总部基地的位置往往就是城市新城的所在地,如上海的新城市中心在浦东新区、杭州的新城市中心在钱江新城……。就金凤区总部基地建设的功能定位而言,应重点引进和培育研发中心、营销中心、检测中心、采购中心、物流配送中心、电子商务中心、投资中心、结算中心、培训中心等企业专业职能总部。
第二,明确整体核心功能区定位。总部基地建设应同时具备CBD(中央商务区)与RBD(休闲商务区)两大功能板块。同时兼顾商业金融、商务办公、文化休憩、居住教育等功能需求,建立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功能齐全的城市综合新区。
第三,明确合作对象和引进重点。一方面,要积极引进国内外影响力大的尤其是世界500强和国内100强企业总部或地区总部,特别是吸引国内有意开拓中阿经贸合作市场的企业总部落户基地。另一方面,培训宁夏特色产业总部,鼓励宁夏本土特色产业企业总部落户基地,大力培育龙头企业、特色产业,努力提升宁夏本土特色产业的竞争力和研发能力。
第四,建立中阿合作的全国学术教育中心。在总部基地建立中阿经贸合作研究所、中阿文化合作研究所等学术教育机构,为中阿经贸合作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并为全国从事中阿经贸合作的部门和人员提供语言翻译、信息保障和专业培训等服务。
第五,吸引阿拉伯和伊斯兰国家企业和工商会驻华代表处落户基地。其功能主要是向各自国家推荐宁夏企业和产品,接待宁夏企业来电来访,为宁夏企业出访提供邀请函,并提供介绍经贸合作伙伴等方面的服务。
五、还需要注意的若干问题
宁夏要充分利用中国(宁夏)-阿拉伯国家博览会这一平台,进一步丰富、完善相关机制建设,开辟多层次、宽领域的交流渠道。在这一过程中,既要认识到宁夏经济底子薄、缺乏创新型人才(特别是国际型人才)、新兴产业基础较弱的相对劣势,也要充分发挥宁夏独特的比较优势,还要特别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承接产业转移的问题。鉴于西部生态环境的脆弱性,特别是水资源缺乏,建议慎重引进国内外的淘汰落后产业,而应因地制宜大力发展商务会展、商贸物流、旅游休闲等现代服务业。
二是提升区域中心城市功能的问题。借助中阿自贸区发展契机,深入研究宁夏建设区域性国际城市和区域性国际金融中心的发展路径,将宁夏建成中国西北省份对外开放的前沿阵地。
三是中心城市现代产业发展方向的问题。进一步明确银川、石嘴山、吴忠、中卫、固原等城市的功能定位和产业发展方向,以省会城市银川总部基地建设为轴心,逐步建立各节点城市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各具特色的现代产业体系和以促进中阿经贸合作为目的的现代产业集群。
四是加强与海合会、阿盟等机构联系的问题。探索在海合会、阿盟、伊斯兰会议组织、伊斯兰开发银行、伊斯兰发展基金会等组织总部开设代表处。同时,争取阿拉伯和伊斯兰国家在宁夏设立领事馆等办事机构。
五是避免整体“阿拉伯化”的倾向问题。以中阿经贸合作为平台,促进中阿自贸区建设,有利于实现宁夏跨越式发展,但要避免整体“阿拉伯化”、“伊斯兰化”(无论是城市风格,还是语言等软环境)的倾向,即不能“为中阿合作而合作”,中阿合作是平台和途径,终极目的是宁夏全体人民群众的发展和幸福。因此,我们也要未雨绸缪,对一些中阿合作的负效应保持警惕,如非法移民等问题。归根结底,宁夏发展所需的市场和机遇主要在国内,而不是在国外,搭中阿经贸合作的平台,最终目的是为宁夏争取国家优惠政策,吸引国内外投资,为着力建设“现代产业集聚区、统筹城乡发展示范区、生态文明先行区、内陆开放试验区、民族团结进步和谐区”,创造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总之,宁夏自贸区建设应循序渐进、由易到难:在加快推进银川总部基地建设的同时,申请建立出口加工区,在保税仓储、物流发展的同时,积极推动中央政府与阿拉伯和伊斯兰国家的自贸区谈判;旅游免签、购物离境退税等工作因涉及到主权等敏感问题而难度较大,故中短期内可暂不提上议事日程。此外,自贸区建设要充分考虑到合作对象在资源禀赋、产业技术和贸易结构上的互补性,并不是所有的阿拉伯和伊斯兰国家都适合开展自贸区合作。
执笔人:赵磊(中组部、团中央第11批“博士服务团”成员)、周泽超、拜琦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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