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讲活动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之一。为了体现公平性、公正性和科学性,极大地调动教师参与教学的积极性,更好地充实和完善教学内容,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根据《宁夏党校、行政学院集体备课、教案审查与试讲制度》的规定精神,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专题申报
申报专题必须符合教务处公布的专题申报方向目录。
1.各教学项目负责人按照主体班次教学框架和体系,负责拟定专题申报备选目录,报教务处汇总后下发,供教师参选。
2.教师根据自己的专业方向和研究特长,在规定的范围内选报专题,并填写《宁夏党校主体班次专题申报表》一式三份。
3.各教研部对教师申报的专题认真筛选后,以教研部为单位将《申报表》报教务处。
二、专题初审
试讲前,由教务处组织专家对新报专题进行初审和筛选。
1.初审主要对新报专题的选题意义、是否符合主体班次教学体系和框架要求、论证状况进行评审。
2.初审采取匿评的办法,进行淘汰。一般按照申报专题15%的比率,由评审专家组决定淘汰哪些专题。
三、专题试讲
1.教师试讲,时间不少于15分钟。试讲重点阐述主要观点、框架结构、教学安排等。
2.团队式、案例式、双讲式等教学专题,试讲必须紧紧围绕所选教学方式进行。团队式要明确重点内容、团队分工和教学流程;案例式要围绕案例分析、人员安排和流程进行。凡参与授课的教师必须试讲。
3.教师试讲完后,由学科负责人或评审组成员进行点评。点评要事实求是,客观公正,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四、专题评审
教务处成立评审组,成员由具有一定教学经验、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担任。
1.评审原则。坚持事实求是,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
2.评审内容。一是教学观点正确;二是教学内容有针对性,重点突出,结论准确、科学等;三是理论联系实际紧密,能贴近学员思想,满足学员的需求;四是结构严谨,层次清楚,推理得当;五是教学方法恰当,语言生动。
3.评审程序。主要采取评审组评议打分的办法来确定试讲成绩。一是在点评的基础上,评审组成员进行打分,并写出评语;二是对打分的情况汇总,算出平均分。
4.评审结果。评审的最终结果由初评成绩和评审组打分确定。初评成绩占百分之三十,评审组成员打分占百分之七十。教务处根据最终结果,提出专题适用意见,报主管校长审定后,择优录用。
五、其他
1.参加试讲的专题必须是新报专题。
2、试讲通过的专题首次在主体班次采用,按课时津贴标准的2倍计发课酬,以后按正常标准计发。
3、参加试讲的教师、参与评议的评委和工作人员,适当给予津贴。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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